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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加拿大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加拿大擔保申請父母或祖父母團聚移民類別,將在2015年1月2日正式接受申請,名額5000個,採先到先得方式,當中不少人已作好準備,但要註意的是,對擔保人(sponsor)的收入要求已大幅提高。
  與2014年要求一致,擔保父母或祖父母期限將會是20年,但擔保人的最低收入標準上調了30%。聯邦統計局每年會因應國內的經濟指標,國民收入等制定一個年度的 “最低收入標準表”(Low Income Cut-off LICO)。因此在新規定下,擔保人的年收入必須達到LICO+30%。
  同時擔保人的家庭總收入,與該家庭的人口加上被擔保人(即父母或者祖父母)的人數總和有關。例如,一個單身的擔保人,擔保父母二人, 該家庭總人數是三人。如果擔保人已婚,育有兩名子女,擔保父母二人,該家庭總人數則是六人,以此類推,而人口的多少,對總收入要求也不同。
  擔保人必須提供過去三年的收入證明,如果擔保人想在2015年1月2日遞交擔保申請,那麼就需要提供2011、12及13年的國稅局退稅單(NOA)或評稅表(Option-C)原件。 因為2014年的退稅單要大約到2015年中旬才能夠收到,不能夠在2015年1月2日前提供,所以2014年的收入無法計算在內,但是擔保人仍然要提供2014年全年的收入和雇主證明。  (原標題:加父母團聚移民明年開啟 對擔保人收入要求提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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